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并且不设上限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理由是 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 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
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 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对他说,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
。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
。因为银根紧缩
,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
,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
,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被拒绝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作为奖励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
。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
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
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
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 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
。选择专业等问题
。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因为他知道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 。可是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他即将高中毕业,他的机票和饭费,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
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
。彼尔人缘很好
,学习好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
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
。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当然
,都由他自己负担 。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
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
。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
